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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年度国家基金委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赵晓燕 发布时间:2019-07-15 访问次数:227

各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的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19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典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

3.资助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4.项目执行期:3年(20201月至202212月)。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中瑞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www.stint.se/en/program/joint-china-sweden-mobility/

3.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予以转发,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提前告知科技处,并按照指南要求尽快撰写申请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9828日。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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