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入"填写项目计划书"栏目进行任务书填报。只对“资金预算”和“正文”部分进行填报,其他内容不得修改。
二、填报要求
基金委邮箱(report@pro.nsfc.gov.cn)给项目负责人发送了主题为“填写项目计划书”的邮件,请务必认真阅读,按邮件要求填报。
(一)正文部分
1、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特别提醒申请代码前三位为B08、E04、F02的项目,“填写项目计划书”邮件有特殊要求)
2、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二)经费预算部分(务必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填报)
(1)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2)单项设备费超过10万,须在说明书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3)若项目有合作单位,预算说明中对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应做必要说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任务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合作协议应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出账合同登记。
(4)预算说明书“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行不得删除。
(三)附件部分
1、申请代码前三位为F01的重点项目需将合作协议电子化后作为附件上传,纸质版不需要报送。
2、其余类型项目及其余申请代码的重点项目,不需要上传附件。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电子版提交及审核
(1)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9月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计划书》电子版,等待院部、科技处和基金委依次审核。
(2)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审核反馈意见。
2、 纸质材料报送
(1)《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再打印纸质版,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胶订,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版本号应当保证一致。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青年基金、优青、重点)须补交“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章页纸质材料订在计划书之后(两份任务书均需装订),一并报送。
(2)项目负责人务必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及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
(3)纸质材料交院部科研秘书处统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
注意:如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不及时上交纸质文档导致资助项目被撤消,后果自行负责。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参考模板).docx
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科研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7 18661437693
电子邮件:tsc1980@upc.edu.cn
科技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