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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赵晓燕 发布时间:2020-03-26 访问次数:3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科学精神,师德师风高尚,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获得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指标

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1名人选。

四、二级单位推荐程序

1.申报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党委严格核查申报人选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着力把好申报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3.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排序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20203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电子材料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1.《推荐报告1份,详细说明人选产生过程及审核把关情况等内容,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1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每人1份,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候选人本人、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推荐人选审核把关意见表》(附件3)每人1份,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人选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要严把人选质量条件,严格推荐程序,对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坚持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选推荐考察的首要标准,综合考虑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真正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推荐出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推荐人选审查把关意见表.doc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