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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9-26 访问次数:1272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省(市)教育厅(教委):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入选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活动开展以来,及时宣传了高等学校的最新重大科技成果,对促进我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推动高等学校的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几年的实践,这项工作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获得了较高的声誉,有效地展示了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和为国家建设与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

200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继续进行,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之间。

三、填表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stc.moe.edu.cn,在“工作文件”栏目中下载。

3、以直属高校名义或省(市)教育厅(教委)推荐的项目,高校科技处或省(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处还应将所有推荐项目汇总成表(见附件3),制成书面(请加盖学校或教育厅公章)、电子两种文档。

4、200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各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申报推荐的项目。

四、推荐程序及期限

1、项目以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 的名义推荐,请直属高校或省(市)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每校或每省(市)教育厅(教委)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由科技处汇总后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报送材料应包括上述填表要求所列全部内容,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报送。操作方法请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2、鉴于2006年度科技委全会拟于2006年12月中下旬召开,教育部科技委受理推荐项目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11月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06年度科技委全委会召开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五、其它事宜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邮        编:100816

联 系 人 :董广辉  刘鸿高  朱小萍 

联系电话:010-66096943,66096763

传        真:010-66020784

E--mail :kjw6943@moe.edu.cn   kjw7208@moe.edu.cn

 

附件1. 八年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入选项目统计表
    2.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3.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汇总表

来源:http://wlzx.hdpu.edu.cn/upc/kjc/news/art.asp?ID=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