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及时总结研究与改革成果,确保各项目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根据《关于申报2006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06年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06〕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本科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的范围
2006年公布立项的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类项目,还没有结项验收的项目应全部参加结项验收。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所在院部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务处。
二、结项验收的时间
本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的时间定于2008年10月份。
三、结项验收的方法
(一)校级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检查和验收,校级一般项目由各院部和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学校进行抽查。院部组建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验收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报教务处审定。各院部需提前15天将结项验收的时间安排(附件1)、建议专家名单(附件2)邮件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项目结项验收后,由项目组填写《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各院部汇总后,一式3份,以及主要研究成果(1份),于11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所填表格及结题报告的电子稿发至sunhx@hdpu.edu.cn。
(三)教务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结项验收工作进行抽检。
四、项目结项验收的工作程序
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采用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会议评审工作的程序为:
(一)由验收委员会负责人(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工作。
(二)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每个项目需准备15分钟的多媒体汇报,汇报材料要能体现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专家通过听取介绍、审议材料、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包括:
1、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对项目是否达到验收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院部需向专家组提交的有关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1份;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3、能够展现项目成果的代表性样品1份,如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等。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孙红霞,联系电话:8392483,电子信箱:sunhx@hdpu.edu. cn。
附件.doc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时间安排汇总表
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项验收专家名单
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
教 务 处
二��八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