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全体导师、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导师岗位管理,提升导师育人质量,根据《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石工院发[2022]年11号)文件要求,学院将开展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
包括研究生培养质量、导师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研究生评价、研究所评价等。
1.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根据导师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情况、招生生源培养质量提升情况等进行评价,权重50%。
2.导师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评价:根据导师近三年学院年终绩效科学研究工作赋分情况对导师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客观评价,权重15%。
3.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评价: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研究生全面发展情况、日常表现、就业质量等进行评价,权重20%。
4.研究生评价:由导师在读研究生和当年毕业研究生从导师的师德师风、导学能力和培养环境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评价,权重10%。
5.研究所评价:由研究所组织对本单位导师的师德师风、导学能力和研究生培养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价,权重5%。
三、考核结果
1.导师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与下一年度招生指标分配挂钩,同时作为导师任职资格、招生资格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评奖评优、职称评定与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2.对于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成绩显著的导师,在各类评奖评优中给予优先推荐,且在后续招生中可提出增加 1-2个研究生招生指标的申请。
3.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所指导研究生出现各类质量问题的导师,学院将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四、组织实施
1.分类评价,质量导向。遵循不同层次研究生培养和成才规律,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分类评价,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向。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导师考核评价对加强学院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责任意识、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实保证考核质量。
3.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通过导师年度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学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石油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