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自建自查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25日) 1、各单位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安全制度及台账建设清单》(见附件),针对本单位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从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运行机制、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应急能力、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条逐项对照开展工作,重点做好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等建设工作,将建设形成的所有制度及台账材料按照清单顺序分类整理成档案材料备查。 2、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重点对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所有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现场检查阶段(5月26日至6月9日) 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工作包括: 1、查阅相关资料。对照建设清单,逐条查看各单位实验室制度及台账建设等相关档案资料。 2、实施现场检查。选定若干实验室作为检查对象,重点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10日至7月15日) 1、学校整理各单位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形成检查意见并书面通知到单位。 2、各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实际,尽快完成整改,于7月15日前提交整改报告。学校根据现场检查和单位整改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并进行全校公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安全制度及台账建设清单.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大危险源分类管理台账.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大危险源作业人员管理台账.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