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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接待】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有关规定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29 访问次数:379


     根据学校因公出国(境)有关要求,加强我院职工考勤管理,方便大家办理有关手续,现就我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工作审批流程公布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所有外出任务需前一年向学校提出申请计划,并填报学校审批表。派出计划(公示后)、出国审批及报销事宜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1号]。
     2、学院审批流程:教职工填写学校因公出国申请表→由各系(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审批→至少提前一个月将出国申请表、邀请函及有关手续交国际事务办公室→由国际事务办公室交学院分管领导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办理完毕后通知教师本人。
     3、回国后15日内通知国际事务办公室,并提交境外参加学术活动的简单描述和相关照片,以便学院汇总及网站宣传。
     4、根据《学院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办法》(石工院发2013年12号)文件要求,如需申请学院资助,需填写有关申请表,向国际事务办公室提交出国申请表时一并提交,由国际事务办公室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地  点:工科楼B335办公室
 电  话:86983058
 联系人:吴学东,18254298435
 邮  箱:danielwu196@163.com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5年教师因公派出项目申报表】
 附件2:【石油工程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