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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16 访问次数:2127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制定石油工程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 石油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志川
成员:姚军 李明忠 程远方 邱正松 王效美 倪玲英 陈建民 林英松 苏玉亮
秘书:宋秀萍 张玉哲 
二、 复试资格的认定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
2、 根据学校2009年下达给石油工程学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流体力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指标,依据学校规定的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20%的指导性原则。2009年报考石油工程学院各招生专业的考生,凡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各报考专业的复试。
3、 按照学校规定,对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但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方能录取。
4、 凡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者,需于4月18日上午7:30-10:30到青岛校区(办公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
(1)报到程序: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凭交费凭证报到→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等。未请假又未按规定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2)资格审查:
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复试。
②考生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其毕业证、学位证在入学时审查)等。
③报考信息如有错误,考生应在报到时凭相关证明申请更正
5、 经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必须于4月18日17:00之前到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青岛校区工科楼B座355室)进行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确认。
6、 凡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者,还必须填写《石油工程学院2009年研究生导师面试情况表》,并于4月18日之前将带报考导师签字的《石油工程学院2009年研究生导师面试情况表》(纸质1份)送至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青岛校区工科楼B座355室),否则不予录取。
三、 复试程序及内容
1、复试程序:
复试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外语测试(笔试+听力)、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含口语测试)。
2、各复试环节内容:
(1)外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4月19日上午8:30~9:00听力、9:10~11:10笔试。具体安排见学校及学院通知。
(2)专业课笔试
油气井工程复试笔试专业课:专业综合(含油气井工程、钻井液等)。
油气田开发工程复试笔试专业课:专业综合(含采油工程、油藏工程和油田化学)。
流体力学专业复试笔试专业课:力学综合。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复试笔试专业课:海洋学。
所有专业课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按100分制打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9日下午2:00~4:00(与外语测试在同一地点)。具体安排见学校及学院通知。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及综合素质。评委按100分制打分。
面试时间:4月20日上午7:30开始,具体安排见学校及学院通知。
四、 复试成绩计算标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外语听力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综合面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9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录取办法
1、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综合排序后,提供给各招生学科作为重要录取依据,由各学科根据招生导师意见,提出拟录取名单。
2、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限额,先录取学历硕士研究生,最后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3、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或报考导师不接收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各专业招生指标
1、 2009年学校下达石油工程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限额为205人(含推免生81人和单考生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7人。
2、 根据各专业上线人数,导师对研究生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09年石油工程学院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限额为:油气井工程专业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75人(含推免生27人、单考生3人)、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117人(含推免生49人)、流体力学专业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3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10人(含推免生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47人。
七、 各专业过线人数
目前石油工程学院通过国家初试分数线人数共计252人(含推免生81人和单考生3人)。其中:油气井工程专业75人、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170人、流体力学专业0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7人。
八、 关于专业调剂
1、 2009年石油工程学院流体力学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考生4名(录取3名)、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接收调剂复试考生5名(录取10人,含推免生5人)。申请调剂参加流体力学专业、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复试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优秀考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2、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专业调剂申请表,并注明欲报考的导师,按规定时限提交到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一旦被批准接受调剂,不得再参加原报考专业的复试。
3、 申请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调剂的考生也必须按规定时限将调剂申请表交至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 申请调剂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

                                                                                           石油工程学院
                                                                                          2009年4月14日
附件为石油工程学院复试名单及导师面试情况表
【石工院2009年复试名单】【导师面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