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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赵晓燕 发布时间:2019-08-09 访问次数:262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改革精神,现将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条件

(一)推荐办法

我校可以推荐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项目。其中,在青岛市科技进步奖中,今年新增设青岛市技术标准创新奖。《青岛市技术标准创新奖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和人选除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1)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推荐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86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630日前在我市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19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申报一项;

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已提名参评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技奖;

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技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5.参评市科学技术奖以论文作为支撑材料的,完成人必须为论文作者。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知情同意函。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7.符合上述条件的推荐项目均应为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推荐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公示规则》详见附件1

二、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服务大厅“科技奖励系统”板块)在线填写和上传。各项目负责人请于820起使用学校发放的推荐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系统,按要求填报。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推荐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二)报送要求

 1.计划申报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的各项目负责人请于816前将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3)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不接受个人报送。

 2.纸质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原件1套、复印件2套,请将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直接装订成册,可正反面打印,不另加封皮,不胶装。

 3.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9217,纸质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9417

三、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邮箱:shanbl@upc.edu.cn


附件:1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

      2青岛市技术标准创新奖管理办法.doc

3. 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清单.xls


                                       科技处

                                    20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