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孙宝江
副组长:陈德春 苏玉亮
成 员:孙金声 李兆敏 姚 军 步玉环 程远方 戴彩丽
冯其红 侯 健 李明忠 邱正松 王志远 王 腾
杜殿发 徐加放 娄 敏
2.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督查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院党委全程监督,组成如下:
组 长:赵放辉
成 员:赵晓珂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1708 0532-86981710
二、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前15%)或创新能力较强的学生,可适当放宽,但无欠学分情况。
4.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568分或英语(CET6)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60分(及格)。
5.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列专业前40%。
6.创新能力较强且取得一定成果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基本条件中1-4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至本专业前50%。
(1)参加以下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并获奖:
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3位;或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无等级分类的学科竞赛,由学院组织认定。
(2)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与本学科领域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也可同时申报。
(一)普通类推免生
1.普通类推免生须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5。
2.创新能力较强且取得一定成果者,符合推免条件中1-4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至50%。
3.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院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二)其他类推免生
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4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
2. 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有教育部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且符合推免条件中1-4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
4.创新突出类推免。创新成果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推免条件中1-2各项要求,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欠学分情况。
(1)参加以下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并获奖:
①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科技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3位;
②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特等奖),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无等级分类的学科竞赛,由学校组织认定。
(2)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发表1篇及以上与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5.贡献突出类推免:对社会、学校有突出贡献,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符合推免条件中1-3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放宽至70%。其中,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代表学校或国家参加洲际比赛获前8名,或参加全国大学生比赛获个人项目第一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集体项目前3名。
6.外语成绩未满足推免条件中第4项要求,通过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且学业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15%,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可向其所在学院提交破格推免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成绩单。
3.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的成果或证明。
五、推免名额
1.学校下达给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0年研究生的名额为78名,结合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综合考虑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发展、特色专业建设以及专业结构优化布局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表1。
表1 各学科专业的名额
专业名称 | 人数 | 推免生名额 |
石油工程(不含理科实验班) | 272 | 58 |
海洋油气工程 | 54 | 1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55 | 10 |
合计 | 381 | 78 |
注:各专业推免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考核流程
1.审核材料并进行公示
(1)普通类推免生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公示复试名单。对创新能力较强且取得一定成果的学生,须本专业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对推荐信和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
(2)其他类推免生
①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通过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专项考核后予以公示;原则上学院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
②创新突出类推免,须本专业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推荐专家必须依据平时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情况,重点从学生参与创新的过程、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说明,并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学院须对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贡献突出类学生,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向其所在院部提出推免申请,院部须对其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报教务处备案;
④理科实验班学生向荟萃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由荟萃学院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审核公示;
⑤外语成绩未达到要求的推免生,院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复试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学院具体考核程序和办法
(1)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提供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正考成绩及专业排名情况,以供学生查询。
(2)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情况,学院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具备推免资格,由学院公示复试名单并组织统一面试。
(3)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根据学生前三年的情况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定性评价。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4)复试以科研训练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包含专业基础素质与能力、创新实践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包含科研训练考核),复试成绩计算如下: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30%+专业素质与能力×20%+综合素质与能力×50%
(5)确定初选名单
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复试成绩计算出学生的综合成绩,以此为依据排序,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0%+复试成绩×30%+创新能力与成果附加分
其中:
①学习成绩是前六学期必修课学分绩,必修课成绩为正考成绩,以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为准。
②复试成绩由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打分。
③创新能力与成果附加分见表2,附加分不累计仅加一项最高分。
表2 创新能力与成果赋分表
科技创新成果类别 | 等级 | 赋分 |
科技竞赛(“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集体项目个人排名前3位 | 国家级一等奖 | 3 |
国家级二等奖 | 2 | |
省级一等奖 | ||
省级二等奖 | 1 | |
学科竞赛,集体项目个人排名前5位 | 国际级一等奖 | 3 |
国际级二等奖 | 2 | |
国家级一等奖 | ||
英语竞赛国家级特等奖 | ||
国际级三等奖 | 1 | |
国家级二等奖 | ||
英语竞赛国家级一等奖 | ||
国家级三等奖 | 0.5 | |
科技成果,学生为第1作者 | SCI、SCCI、A&HCI、CSSCI 、EI、发明专利 | 2 |
中文核心期刊 | 1 |
(6)学院将对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并把有关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部门,上报排序将按照候选人最后综合成绩排序。
3. 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
学院依据学生学业成绩、复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依次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
(2)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通过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专项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仍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3)申请创新突出类和贡献突出类推免,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申请推免,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组织公开答辩,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生推免生资格。
(4)通过学院复试并进入推免公示名单的学生,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
4.公示推免名单
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七、工作日程
1.9月10日,学院公布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学院具体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
2.9月11日,学院布置推免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并填写推免申请表。
3.9月13日17:00以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获奖复印件等)。
4.9月14日,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并公布复试名单。
5.9月1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学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9月17日,学院公示推免结果,并将推免生资格名单以及有关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7.9月25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8.9月30日以后,推免生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9.9月12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创新突出类和贡献突出类,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推免生材料上报至学校。9月18日前,教务处组织该部分学生参加答辩。
10. 推免辅导员按照上述日程安排相应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推免工作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要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促进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个性发展。
3.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回避制度: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面试小组。
5.对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免。
6.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532-86981380)
7.一旦获得推免资格者在公示截止后不得放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石油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石油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0日